包裝包材規範公告
網購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:
網際網路零售業者(包含本公司與店家)應遵守行政院環保署112年7月1日公告之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因店家於本公司經營之momo平台販售商品,故適用本公司即大型業者(資本額1億5000萬元以上標準)之管制項目與管制內容,如下說明 :
管制項目 管制說明 罰則依據 使用再生包裝材料
- 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(PVC)材質
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㇐條第三項規定處罰 處新臺幣㇐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- 9成以上回收紙;塑膠再生料25%以上
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二十六條第㇐項第二款規定處罰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限制包裝
重量比值- 商品250公克以上未滿1公斤:小於40%
- 商品1公斤以上未滿3公斤:小於30%
- 商品大於3公斤:小於15%
包材減重及循環使用率擇一 平均包裝材減重率 113年大於25%
114年大於30%
115年大於35%
循環箱(袋)使用率 113年大於2%
114年大於8.5%
115年大於15%
以上遵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之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制定,如有變動以環保署公告為準。
- 如店家使用自有包材出貨(非循環包裝出貨及原箱出貨), momo將定期稽核抽查出貨包材是否符合店家甲配出貨包裝規範,店家須提供以下包材驗證資料,以佐證出貨包裝符合規範。
包材類型 包材佐證資料 紙箱類 - 甲配店家自備紙箱規格聲明書、紙箱再生紙混合率規格表 (請至店家後台>商店>店面管理>[A202]資料下載: 甲配供應商自備紙箱規格聲明書)
- 紙箱包材購買證明(或進貨單據)
塑膠類 - 甲配店家使用塑膠類包裝材料聲明書、再生料摻配比證明(或檢驗報告) (請至店家後台>商店>店面管理>[A202]資料下載: 甲配供應商使用塑膠類包裝材料聲明書)
- 塑膠包材購買證明(或進貨單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