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mo商店規則中心

超商取貨-常溫出貨服務規範

  1. 出貨服務規範

    1. 超取倉出 ( 倉到店出貨 ):(貨送大智通)
      1. 商店出貨日: 商店請依店+系統訂單顯示「預計出貨日」前印單並寄出商品,且於印單隔天14 點前配送至大智通,momo 依據商店到貨大智通實際驗收資料,於次一工作日前上傳供商店查詢確認。舉例:訂單預計出貨日3/11,店家3/11印單自行派車寄出商品至大智通,3/12 14:00前配至大智通驗收(請勿當天3/11到貨),3/13商店可於店+系統查詢驗收狀態。
      2. 大智通進貨日:
        1. 每週一至週日(包括例假日) (AM 08:00~PM14:00)配送至大智通。
        2. 若商店未依規定時間內配達,大智通有權拒收,商店需依商店規則中心店舖營運之規定負延遲賠償責任。
    2. 超取店出 ( 店到店出貨 ):(貨送 7-11 / 全家 門市)
      1. 商店出貨日:商店請依店+系統訂單顯示「預計出貨日」前至任一門市寄件,momo 依據商品到貨超商物流中心實際驗收資料,於次一工作日前上傳供商店查詢確認。舉例: 訂單預計出貨日3/11,店家須於3/11前至任一門市寄件,3/12商品由超商物流中心驗收,3/13商店可於店+系統查詢驗收狀態。
      2. 門市收件時間:每週一至週日(包括例假日)依7-11/ 全家各門市公告之營業時間,於店+後台系統列印出貨標籤7天內有效,如超過7天尚未寄件,請店家至店+後台系統>訂單管理>E108訂單返回作業執行返單,再到E103重新取號印單出貨。若商店未依訂單規定時間內寄送,應依商店規則中心店舖營運之規定負延遲賠償責任。
  2. 退貨服務規範

    1. 超取退倉 ( 退貨店到倉 )
      1. 退貨時間及地點

        7-11店到倉

        1. 大智通退貨日:每週一至週六,如遇舊曆年、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,則由超商另行公告領取退貨日。
        2. 領取時間:退貨日當天 08:00 ~ 12:00、13:00 ~ 15:30
        3. 退貨地點:大智通物流中心-樹林倉 ( 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二段 70 - 1 號 )
      2. 全家店到倉

        1. 日翊退貨日:每週一至週五,如遇舊曆年、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,則由超商另行公告領取退貨日。
        2. 領取時間:退貨日當天 AM 09 : 00~PM 16 : 00
        3. 退貨地點: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15鄰新光東路 76 巷 22 2 號 (日翊文化行銷電子商務)
      3. 週退退貨:
        1. 自取/其他:若商品已退回物流中心,每週將依店家於店+管理系統>商店>店面管理>A201商店資料設定的退貨資料退回,請自行前往貨通知物流商到超商物流取件,若未於指定時間取回,則由超商物流中心主動寄回,運費由店家自行負擔。
        2. 四大物流:若商品已退回物流中心,每週將依店家於店+管理系統>商店>店面管理>A201商店資料設定的退貨資料退回,店家須通知物流商前往超商物流取回商品,未於指定時間取回,則由超商物流中心主動到付寄回,運費由店家自行負擔。
      4. 領退手續:
        1. 商店進入超商物流中心廠區應按現場作業人員指示,包含但不限於禁止拍攝照片、攝錄影等,並應至警衛室換證件、領取放行條後方得進入。
        2. 商店應主動向超商物流中心作業人員提供其母子廠商代號及名稱,以利取件。
        3. 商品以商店別為單位,分別使用原箱、裝箱或放置於賣家提供之籠車、塑膠籃內。商店如同時於多家網路平台開設7-11店到倉,則必須在建檔時依【母子廠代碼】進行申請建檔合併退回,否則無法執行合併廠退的作業。
        4. 點收方式採快速驗收(點收箱數,不點收件數);點收無誤後,商店須於退貨單上簽名,始得將單據及商品攜出。
        5. 完成退貨點收作業後,將由退貨人員開立放行條予商店,商店應於離廠時交由警衛室檢核後方得離開廠區。
    2. 超取退店 ( 退貨店到店 )
      1. 退貨時間及地點:

        1. 退貨日:退貨商品送達店家設定退貨門市時,至退貨門市取件
        2. 領取時間:送達指定退貨門市4天內取件並檢驗完成
        3. 退貨地點:店家設定指定退貨門市(可至店+後台系統>訂單管理>A201商店資料設定>物流設定 進行設定)
      2. 領退手續:商店依照先前設定之退貨模式至指定退貨門市進行商品領回作業。
      3. 店家未至門市取件:若店家於送達退貨門市4天內未取件,商品將退回超商物流中心,momo 得自行退回至商店處並由商店負擔因此所生之運費。
  3. 商品包裝規範

    1. 商店配送商品之包裝 ( 不得裸露 ) 需完整包覆,如因包裝等問題造成內容物及其他商品毀損,由商店負完全賠償之責任。
    2. 商店配送商品不得為易碎、易腐、具污染性或危險性之商品,並且不得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。
    3. 商店配送商品之材積重量及外觀限制,依 momo 商店規則中心公告為準,如有不符, momo 指定之物流中心得拒收此商品,並無需負擔任何責任。
    4. 商品包裝限制說明:
      1. 每件商品長寬高加總不超過 105 公分。單邊長度不超過 45 公分,若有一邊長度為 30 ~ 45 公分,則另外兩邊長度不得超過 30 公分。
      2. 重量:統倉 ( B2C ) 不可大於 10 公斤,店到店 ( C2C ) 不可大於 5 公斤。
      3. 商品售價不可超過二萬元 。 ( 也就是賠償上限 )
      4. 農特水產生鮮不得使用。
      5. 飛航禁止的商品也不得使用。 ( 電池、噴霧罐、液體、粉狀等 )
      6. 相關細項寄件規範 ( 禁運商品、商品遺失、損壞等… ) , 請依『 7-11 交貨便 全家店到店 』官網為主。
  4. 責任賠償

    1. 超商不賠付定義:
      1. 若商品為禁運品 ( 例如:易碎、易腐、具汙染性 ( 液體類 ) ,詳細請參閱超商官網,超商概不負責,請商店自行處理。

        若因此造成門市人員損傷或是商品破損漏液,進而污染其他貨品,超商將會反向對商店進行求償。 ( 超商禁運品若有調整以超商公告內容為主 )

      2. 商品沒有個別完整包材、商品於箱內有晃動空間,超商概不受理,請商店自行處理。
    2. 申訴方式:於商品回收後 4 個工作天內透過『問問-平台介入』通知 momo 並提供證明以下證明,進行查核,凡逾 4 個工作日未通知 momo 進行查核之貨物損失,由商店自行負擔。
      1. 客未取退回貨件:商店拆封影片、外箱六面照片、紙箱凹損明顯照、商品在箱內的照片 ( 包材包覆照 ) 、商品在箱內的照片 ( 包材打開照 ) 、商品損傷照
      2. 客已取貨件:客人完整的拆封影片 ( 以利排除客人問題 ) 、外箱六面照片